從家譜來看,亞伯拉罕到約瑟這一代的傳承,受揀選的並不是一整個家庭,而是神從中選出一個個合他心意的人。最終,約瑟因娶了馬利亞,成為彌賽亞降生計劃的一部分。
每一位被揀選的人,都有責任珍惜自己的身分,行出神喜悅的事,以延續神救贖計劃的祝福。
因此,即便身為大衛家的一員,若不專心聽從和回應神,也無法體會和參與神寶貴的計劃,最終僅僅是名列其中罷了。
你我這被揀選的人,也當這樣看重自己的身分啊!
門徒跟隨耶穌,目睹祂一句話就能使病人得醫治的能力。因此,當船在風浪中搖晃,生命危在旦夕時,他們選擇呼求耶穌,這本是正確的反應。然而,耶穌卻稱他們「小信的人」,是否意味着他們的信心還不夠深?
也許,門徒正是沒有完全理解耶穌的身分,而顯得信心「小」。他們將耶穌看為拯救他們脫離危險的「超人」,卻未意識到他是掌管風浪、擁有天上地下權柄的君王。與此相比,百夫長的信心則顯得格外純粹和深刻,他明白耶穌不是普通人,認為耶穌不需要親臨,他一句話就足以醫治僕人。
我們的信心有否過於局限,以至沒看到耶穌是主宰一切的全能者?
耶穌看到群眾的時候,祂的心被憐憫充滿,因為他們「困苦流離,如同羊沒有牧人一般」。這些人有身體患病、需要醫治的人,也有生命失去方向的罪人,更有表面遵守律法但內心缺乏愛的法利賽人。耶穌不僅注意到人們的外在痛苦,也洞察他們內心的空虛和迷失。
正是這份屬天的愛和憐憫,讓耶穌甘願從天而降,親身走進我們的痛苦之中。耶穌的憐憫喚醒我們的靈魂,使我們察覺內在的貧乏,也讓我們明白,唯有回到創造主的懷抱,才能找到真正的平安和滿足。
願領受上主恩典憐憫的我們,被主的愛激勵,去到困苦流離者的身邊,使他們得見主的恩典與憐憫。
耶穌最初差遣十二門徒時,指示他們先向以色列家迷失的羊傳福音,不要走向外邦人或撒馬利亞人。在背景相似的群體中傳福音,有共同的信仰傳承,比較容易建立共鳴,對門徒來說是一個訓練。這段初期的服事經歷,使門徒在實踐中學習如何與人分享福音。
然而,耶穌的使命並不局限於此。當他復活後,賦予門徒大使命,命令他們走向萬民,將福音傳遍世界。這是一個更廣闊的呼召,表明神的救恩不僅給以色列人,也是給全人類的恩典。傳福音的範圍從起初的以色列延伸至地極,彰顯神普世的愛。
耶穌的差遣今日依然在我們身上。我們可以從身邊的家人、朋友開始,逐步把神的愛傳達出去,直到接觸到更廣大的群體,讓每一個人都有機會聽聞救恩的信息,並經歷主的愛與真理。
耶穌指出門徒的眼睛和耳朵是有福的,因為他們親眼見證耶穌的教導和神蹟,直接聆聽真理的宣講,親身經歷應許的成就。對比之下,過去的義人和先知宣講,只能憑信心堅持期盼到最後。因此,這句話對門徒有種警告的意味:不要只享受「看見」和「聽見」的福分,更要付諸實行,活出所聽到的真理。
同樣地,我們今日領受神的話語,不能只停留在聽道上,更要讓行道的福充滿在生命中。讓聽見與行動,成為我們生命的雙重祝福。
耶穌在前面一連串講了多個比喻,包括種子的成長、珍珠的價值和捕魚的選擇,都是讓人明白要「留好去壞」。然而,最後加上這句話,卻把人弄糊塗了。
文士擁有豐富的知識,這些不都是好東西嗎?
這句話或許提醒我們,即便文士擁有豐富的知識,這些知識若不能在神的光照中被篩選和轉化,就無法成為有永恆價值的天國寶藏。知識本身不是最終的目標,重要的是,如何在實際生活中活出這些真理,讓天國的價值不僅存於思想,更體現在每一個行為和選擇。
身為天國子民,我們也要將知識轉化為生命的見證。這樣,我們所學的、所理解的,才能真正帶來永恆的價值,並彰顯神的國度。
耶穌引用的是以賽亞書:「這百姓用嘴唇尊敬我,他們的心卻遠離我」,一語道破這些人的心態。他們從外在的儀式和規條入手,卻忽視神律法背後的原意。從吃飯忘了洗手,到硬性規定奉獻,都偏離了神所定的真正目的。
當耶穌與外族婦人交談時,這位猶太人看不起的外邦婦人,卻顯示出更真誠的信心與敬畏。她的心態和態度,遠超過許多自以為是的猶太人,這讓我們反思,今天我們是否也會因外在的形式,而忽略了內心的真正敬畏?無論是傳統崇拜,還是現代的活潑敬拜,我們是否只是停留在形式上,陶醉於歌聲與時間的長短,卻忽略了最重要的:我們的心是否真正對準神的心意?
希伯來詞彙baqash(祈求)向我們揭示祈禱的本質和適當的態度,神就回應我們的禱告。當然,神的回應不一定跟我們希望的一致,但神肯定會應允祈求。
baqash不僅是請求,更是包含「尋求、祈求、渴求、堅求」等熱切希望尋見的意圖。此外,這詞彙強調祈禱者願意完全獻上自己,做神吩咐的任何事情,並承認神的絕對主權和統管,順服神的旨意,而不是與神爭辯或自行決定要怎麼做。
「我們禁食,完全降服於神的旨意中」是這節經文的精髓。禁食(否認身體的需求),是一種表達順服的方式;禁食,是一個人表明願意採取極端措施來順服神的旨意;禁食,是一種精神和身體上的捨己,強調順從和依靠神。
如果在祈禱中缺乏baqash的態度,所謂的禱告,就只是有口無心的宗教術語。
athar(應允)在這節經文是被動語態,指神主動回應祈求。換言之,這節經文是表達神聽見我們的baqash(祈求),並採取行動了。當神的子民願意完全委身,謙卑降服在神的面前,神就會垂聽並採取行動。至於神將如何行動,取決於他的心意。
我們總希望「神應允禱告」是按我們期望的成就。然而,baqash(祈求)必須是完全順服神。我們既然知道神是良善的,就肯定祂所應允的,是為完成美好的旨意,對於完全降服於神的人來說,這就夠了!
禱告不需添加任何東西,只需帶着熱切態度祈求;禱告是不向神發出指令,而是全然順服神的主權。當神垂聽禱告並開始行動時,禱告就完成了。
想一想,我們的禱告是否添加了許多個人議程,以致患得患失,不知神會不會應允?讓baqash和athar這兩個詞彙帶我們到禱告的核心意義,就是人祈求、順服;神應允、行動。